南昌大学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各相关学院、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及学校各项部署要求,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审查
1.申请学位资格审查:2020年5月10日前,各学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本次提出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所修课程、学术论文发表、学费收缴等是否符合要求。
2.仅申请硕士毕业资格审查(此项只针对食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2020年5月15日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时间内的最后一学期,仅因学术论文发表未达到学校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可自愿先申请毕业,但需导师和学院同意,同时学位论文参加校级盲审。若在2020年5月31日前该生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同样允许申请学位。毕业后两年以内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时限。
二.学位论文审查
经导师审查学位论文通过后,2020年5月12日前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以下称系统),上传论文定稿表,导师、学院分别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2020年5月12日前学生将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1585623141@qq.com邮箱,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论文答辩。申请的学生请加入QQ群:423441363
登录网址:校外链接http://yjsgl.wvpn.ncu.edu.cn/;校内链接http://yjsgl.ncu.edu.cn/
三.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一)学位论文送审数量
博士学位论文5份送专家评阅、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3份送专家评阅和其他硕士学位论文2份送专家评阅,评审专家只能含1名校内专家。
(二)学位论文送审类别
1. 校级盲审:学校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对所有校级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其对象为13、14级的学生。请参加校级盲审的同学务必于2020年5月12日前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提交校级盲审论文,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过期无法上传论文,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2. 学院送审:除校级盲审论文之外的由学院组织进行,送审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各学院5月15日前统一收齐本次申请毕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被检测论文中有图片,请对图片进行压缩处理。然后交至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3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到相关学院。
论文命名方式: 学号_作者姓名_LW.PDF
五.学位审批表
申请学位资格通过后,学生本人登陆系统按要求认真填写,一旦提交无法修改。答辩完成后,在线打印,统一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秘书核实审批表所填写的材料并在发表论文的封面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仅申请毕业的《审批表》分开审核。
六.论文答辩工作的组织
(一)答辩秘书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材料(答辩流程、答辩委员聘书、答辩表决票、学位论文提交单等),以上材料可下载电子版打印后盖学院公章。
(二)各学科拟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后,由答辩秘书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认可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然后答辩秘书聘请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安排组织答辩并发布答辩公告到办公网,以便研究生院、督导组对答辩进行抽查及老师和学生旁听。
(三)学院答辩时间截止时,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参加现场答辩的,经学院批准,可以远程形式进行。远程视频答辩委员会组成、程序、质量要求等必须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其它要求按照学校原有相关要求执行。
七.申请材料提交工作
(一)答辩秘书整理材料
1.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好答辩材料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验收。
2.2020年 6 月20日-22 日由学院统一提交各类非全日制单证研究生申请学位时的照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照片要求如下:
(1)提交“蓝色背景”半身免冠正照电子版照片、小 2寸 2张同底纸质版照片给学院研究生秘书。
(2)电子版照片大小:不能超过15K。
(3)照片命名方式:仅用学生身份证号.JPG。
(二)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整理材料
1.2020年7月10日前,学院研究生秘书分类别完成“附件 1-7”的填写,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做好《南昌大学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附件8),附件1-8 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2.2020年7月18日前,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学位申请材料,做好《南昌大学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附 件 9)。附件 1-9 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八.其他
(一)2020年5月10日前,全日制硕士、博士本次申请毕业、学位的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txjd.jsp校对学籍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若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与培养办联系,咨询电话:83969342。若图像信息有误,请与学位办联系,咨询电话:83969344。
(二)论文答辩完成后,申请者需于2020年7月2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
第一步: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第二步:提交到校图书馆二楼信息检索与教研部材料。
1.学位论文最终的PDF电子版和印刷版1份;
登录网址:校外链接http://lib.wvpn.ncu.edu.cn/ 校内链接http://lib.ncu.edu.cn/。
2.学位论文提交单。
第三步:提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大楼4楼412室)
1.学位论文最终的印刷版(硕士1份,博士2份)
2.“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纸质版1份;
3.学位论文提交单(回执)第一联1份。
(三)学位办审核整理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附件: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情况汇总表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硕)申请硕士学位情况表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情况表
5.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表
6.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申请毕业、学位研究生信息表
7.南昌大学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登记表
8.南昌大学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
9.南昌大学学部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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